“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后扶’質量需要提高,小官大貪、向扶貧領域‘伸黑手’問題時有發生……”這是中央紀委調研組對云南省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調研時,向福貢縣反饋的問題。
據悉,2月27日至3月16日,中央紀委調研組對云南省5個未摘帽貧困縣進行了深入調研,全面客觀地指出了5個未摘帽貧困縣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對抓好調研反饋意見整改落實、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
自中央紀委調研組反饋意見以來,福貢縣各級各部門把整改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大政治任務,對標對表中央紀委反饋意見,制定有針對性的舉措,按時間節點有力有序推進問題整改。
縣委常委班子牽頭高位推動。在縣委常委會上,全體班子成員集體學習了中央紀委調研反饋意見,專題研究部署調研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審議通過并印發《中央紀委對云南省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調研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問題導向,擔當整改責任,補短板、強弱項,確保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有力有效縱深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為如期高質量完成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提供堅強保障。
縣委書記牽頭親自抓。成立調研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縣委書記擔任組長、縣委常委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縣委常委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牽頭負責具體整改工作任務,堅持從縣委班子成員做起,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嚴格督促各級黨委(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推進領導責任、主體責任、日常監督責任落實到位。強化調研反饋意見整改問責問效,對態度消極、敷衍塞責、整改不力的要嚴肅問責、公開曝光,切實解決整改過程中存在的“溫差”“落差”“偏差”問題,以責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實。
據悉,該縣還結合中央紀委調研反饋意見,及時印發調研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實施臺賬式管理,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應。同時,要求縣級各有關部門根據反饋意見和整改措施逐一對照檢查,認真自查梳理,深刻舉一反三,確保問題限時整改完畢。(李麗萍)